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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离婚怎么劝解,如何帮离婚夫妻劝和

  周小飞吴慧凌律师,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导读】甲乙双方因不通过诉讼离婚,无法就财产和抚养权达成一致。律师周小飞和吴慧凌认为,因为财产所有权是明确的,它应该由法院决定。鉴于双方对抚养权的争议,建议双方以对话代替对抗,和平解决女儿离婚后的健康成长问题。最后双方同意离婚,解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

  【成功案例原因】分析处理当事人对立的原因,理性睿智,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帮助当事人和平处理婚姻纠纷。

  【基本案情】在AAAA,甲方(男)与乙方(女)结婚,后生下女儿c,同年BB日,乙父母全款购买了一辆汽车(以下简称涉案车辆)并登记在乙名下。从那以后,车基本上就被a用了。

  在CC BB,甲、乙双方共同购买XX市一套保障性共有产权房(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并登记在乙方名下,为购买涉案房屋,甲、乙双方各出资N万元,双方父母各出资M万元。剩余货款由双方偿还。

  两年前,甲乙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随后矛盾加剧,双方正常沟通逐渐减少。b觉得无法继续与A共同生活,于是提出离婚,搬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回到了父母家。此后,甲乙双方处于分居状态。

  一开始A不想离婚,但在和B多次沟通未果后,她也同意离婚。但甲乙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

  向法院起诉离婚。

   B提出,离婚后,女儿C由B抚养;涉案房屋及车辆为乙方个人财产;甲方需共同承担涉案房屋的未偿还贷款。

   A认为,离婚后,女儿C应由A抚养;涉案房屋、车辆为甲乙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未还贷款不能自己承担。

   a咨询了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得到的答复归纳如下:

  由于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甲乙离婚。

  涉案房屋、车辆为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分割。

  涉案房屋未偿还贷款认定为甲乙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对于女儿C的抚养权,甲乙双方均可依法争取法院判决。

   a认为这些律师的回答与B的要求差距较大,于是再次咨询我们,希望验证这些律师回答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和工作方法】我们认为,甲乙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虽然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多,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否彻底破裂无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乙方的认知。但如果甲方和乙方一样,认为甲乙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无望,法院一般不会强行维持甲乙夫妻关系,因此甲方应慎重,就婚姻关系是否需要维持向法院表明态度。

  对此,A告诉我们,她一开始不同意离婚。主要原因是她觉得离婚会对女儿C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现鉴于乙坚持离婚,且甲、乙客观上已分居两年多,甲、乙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本人同意离婚,但离婚后决心取得女儿丙的抚养权。

  其次,本案中,如何处理涉案房屋、涉案车辆以及涉案房屋未还贷款(以下简称“涉案财产”),由于甲乙双方对涉案财产来源的陈述完全一致,因此,即使甲乙双方无法协商处理,法院也会依法作出判决。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并没有太大的法律意义。

  再次,从B离婚后要求抚养女儿C以及A对第一个问题的态度可以认为,离婚后女儿C的抚养权问题很可能是本案争议的核心。

   a完全同意我们的分析,并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他具体处理这个问题。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由于B在涉案财产分割问题上不仅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且首先提出了A离婚后不应抚养女儿C的理由,重点是女儿C的抚养权问题,而A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坚持要抚养女儿C,就这样,甲乙双方首先就女儿C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了较为激烈的争执。

  针对这种情况,负责本案的周小飞律师和吴慧凌律师认为,甲乙双方起初对女儿C的抚养权存在较为激烈的争议,是“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某一具体问题的争议带动整体的情感对立,从而使当事人难以理性对待离婚涉及的所有问题”这一现象的具体表现。对于这种现象,不成熟的律师往往会不自觉地跟随当事人的情绪,加剧他们之间的情绪对立,而明智的律师会遵循这种方式来处理类似的问题:

  首先,律师应该把自己委托人的利益放在心上。

  其次,要善于分析当事人在某一具体问题上争执背后的真实意识形态动机。

  再次,在弄清当事人在某一具体问题上的争议背后的真实思想动机后,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当事人的真实思想动机,缓和当事人在某一具体问题上的争议所导致的对立。

  第四,努力解决上述纠纷,促进离婚相关问题,得到当事人之间的理性和平处理。

  为此,周小飞、吴慧凌律师认定,甲、乙双方对女儿丙抚养权的激烈争执,首先实质上反映了甲、乙双方离婚后对女儿丙健康成长的关心。如果能以此为切入点,先把重点放在如何解决女儿C离婚后的健康成长问题上,很可能女儿C的健康成长问题就解决了。

  亦可带动与本案离婚案有关问题通盘得到解决的良好效果。

  所以,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首先和甲充分交换了意见,向甲说明了“和平解决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的问题”,而不是“采取对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与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之间的关联。随后,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也对乙指出,作为母亲,希望离婚后能够担负起女儿丙的抚养教育问题,合情合理。但是,一味用指责对方的方式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未必是对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而采取的最佳方式。因此,对话代替对抗,应该是妥善处理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问题的最佳途径。

  经过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的前述工作,甲、乙双方平息了怨气,均开始理性的思考和对待与离婚有关的具体问题。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甲、乙二人达成离婚协议,不仅和气地解决了女儿丙的抚养问题,而且也通盘解决了与离婚有关的其他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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