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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第4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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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

   055-79000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尹蔚民部长

   2009年11月9日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考试纪律,保证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报考者和被录用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为依据。

  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及其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被录用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五条报考者的申请材料或者与资格有关的信息不真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报考人员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当场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时段)考试成绩无效;发现后,公务员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将给予其本科目(时段)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条例》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按要求填写(填报)本人信息的;

   (四)未使用规定的答题笔答题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其带出考场的;[第页]

   (6)在答题卡(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

   (七)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第七条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或协助抄袭;

   (二)持假证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使用的通信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四)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八条报考人员在考试或者评卷过程中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调查发现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或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招录机关将给予拒绝录用处理;情节严重的,主管德

  在体检过程中,报考者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更换测试样本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一条试用期内,发现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任命后发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当场处理申请人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记录、签名、存档。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并事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通知书》(格式附后),将通知书送达报考人员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第页]

  第十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协助作弊的公务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予以开除。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申请人对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处理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解除聘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受聘人员对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其他工作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

  候选人(身份证号码):

  你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就已经违反了规章制度。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条(项)的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盖章)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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