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灭门惨案嫌犯被判死刑,青岛灭门案4被告死刑
前段时间,青岛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抢劫强奸案。具体情况如何?为什么这四个杀人犯会做出如此罪恶的事情?他们因为房租发生了矛盾谋杀吗?
2018年9月14日上午,造成恶劣影响的山东青岛“城阳杀人案”一审宣判。青岛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忠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忠志、李、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9404元。四被告均当庭表示服从,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中吉与被告人李系夫妻关系,李中吉系被告人李中志、金的养子。2017年10月,四被告人租用被害人纪某某、姜某某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单元楼601室的房屋。纪某某、姜某某与其子女被害人纪某雪、纪同住一单元702室。因李忠吉家不交房租,吉某某、姜某某多次到601室催促。李中穗决定抢劫姬家人的财物,并向李提出捆绑控制姬家人,理由是通过捆绑控制姬家人带走“生命之水”让姬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李同意后,李中吉以同样的理由向李中志、金提出捆绑控制纪某某一家,二人均表示同意。四被告人约定将纪某某一家四口人逐一骗至601室,分别对其进行捆绑控制,如遇反抗则将其杀害。同年11月13日,李中吉、李在暂住地小区附近的超市买了两盘磁带。四名被告人还准备了单刃刀、绳子、鞋带等作案工具,进行了分工演练。
次日上午,纪某某夫妇到601室催租,被告人李中吉决定当晚作案。18时许,被告人李忠吉到702室以电视机损坏为由将纪某某骗至601室后,趁纪某某不备,用手捂住其嘴,并用单刃刀威胁其不许动。后来,李忠志、李和金分别用绳子和胶带将纪的手脚捆住。李中基把纱布毛巾塞进嘴里,用胶带缠在嘴上。李忠吉、李忠志将纪某某抬至南卧室,由金看管。随后,李忠吉又到702室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由,将姜骗至601室。四被告人趁姜某不备,采取同样手段将其捆绑控制。由于姜的反抗,李中基和李中智用手捂住他们的嘴和鼻子致其死亡。
当日21时许,被告人李忠吉再次到702室,以请纪到家中玩为由,将纪骗至601室。纪墨龙不准备把纱布毛巾塞进嘴里,用胶带缠在嘴上。李志、李忠吉用绳子将纪某龙捆绑。因纪某龙欲喊叫,李忠志用手捂住口鼻,致其死亡。后来,李忠吉、李忠志以拿合同为由,诱骗纪某雪打开702房间的门。他们进入房间后,按住纪某雪的口鼻,并用绳子将纪某雪捆绑控制。李中基往嘴里塞了一条布条,用胶带缠在嘴上。之后,李忠志离开了702室。李忠禹在姬某雪昏迷时将其强奸,姬某雪后来死亡。在此期间,李忠吉从702室抢劫现金4700余元、天王牌手表(经鉴定价值675元)等物品。
当晚23时30分许,被告人李中吉、李中志、李、金杉经预谋后进入纪某某所在的南卧室将纪某某杀害。李仲基和李把一条绳子套在纪的脖子上,一起拉绳子。李忠志捂住了纪的口鼻。金先按住的腿,然后帮拉绳子,结果嵇死了。
同月15日7时许,四名被告人从青岛市城阳区山
法医鉴定:蒋某某系被他人闷死,堵塞呼吸道,机械性窒息死亡;纪墨龙、纪某雪被他人闷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纪某某被他人勒死,勒住口鼻,机械性窒息死亡。
另查明,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127404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12940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中吉以非法占有被害人家庭财物为目的,采取故意杀人的手段抢劫财物,致姜某某、纪、纪某雪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抢劫后,被害人吉某雪失去意识,在吉某雪弥留之际将其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之后又故意杀人将其杀死,造成纪某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忠志、李、金、李忠吉共同预谋捆绑杀害4名被害人家属,并实际参与了杀害,致4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忠志、李、金均参与了事先预谋,进行了分工演练,实际实施了杀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均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一家四口人死亡。他们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他们在当地引起了恐慌,罪行极其严重。他们如实供述不足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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