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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当法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开公司

  最近很多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写相关信息时,发现自己名下居然有一家公司,联系相关部门很难注销。据03010记者调查,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被法人”事件频发,不仅损害了被冒用者的权益,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身衣”,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

  这种现象暴露了银行的登记制度、公民身份信息监管和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漏洞。受访者呼吁加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尽快出台统一的验证办法,堵塞这一漏洞,同时加强对身份信息泄露和交易的打击力度。

  被冒用:证明“我不是我”的程序复杂。

  广西钦州人莫振宇去年在一次信息查询中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130多家公司,注册地遍布四川、黑龙江、贵州、湖北等全国各地。“我刚刚大学毕业。我没开过公司,很多地方也没去过。怎么会有以我名义开的公司?”他说。

  因为牵扯的地方太多,莫振宇没办法去处理。他只好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打电话、发函,但大多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只有少数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回复称已注销该公司。“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想就烦。”莫振宇说,特别担心这些公司有违法行为,他们会惹上大麻烦。

  自2018年底“个人所得税”APP投入使用以来,不少用户在“税务机关”一栏中,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是无关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身份被盗用,公司异地注册,一旦公司经营异常或者犯罪,“法人”的公民就要面临很多麻烦。

  在重庆某大学当老师的韩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2019年初,韩在购买机票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试了高铁票,还是提示买不到。

  经多方查询发现,此事起因是济南某建筑劳务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韩为该公司法人。由于公司未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他作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债务履行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成为被法院限制消费的“老赖”。

  记者了解到,被虚假认定的人如果要申请注销公司,需要证明“我不是我”,程序比较复杂。

  北京的刘先生被冒用在广西注册公司。刘先生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后,发现有代理商帮他注册了公司。报名用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他之前丢失的证件,代理人伪造了他的签名。

  刘先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他们按照现行注册规则受理注册申请,无法为刘先生出具证明。刘先生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与公安民警一起前往公司注册地,却发现大门紧锁,门口的公司牌子与注册的公司名称不符。虽然做了笔录,但警方表示,这种事情还是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来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张凌燕教授表示,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公民往往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信息被冒用。为了证明“我不是我”,申请人应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笔迹鉴定意见,以证明申请人在鉴定书上的签名

  冒用:违法成本极低。

   003010记者调查显示,“被法人”现象频发,直接原因是登记制度的便利性存在一些漏洞,但也与身份信息泄露和买卖屡禁不止、违法成本低等因素有关。

  据市场监管部门人士介绍,注册制改革后,注册公司不需要本人到场,代理人可以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委托书等资料。并且相关材料齐全,为申请人注册公司。按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只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法准确核实申请人身份证、签名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恶意钻了规则的空子,造成了“当法人”的现象。

  韩回忆说,他在2012年丢失了身份证,“作为一个法人”的问题大概与此有关。“但是我发现丢了不久就挂失了。为什么丢失的身份证可以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韩咨询了市场监管部门后得到的答复是,身份证挂失是在公安部门的系统中操作的,而工商系统和公安系统没有联网,无法判断身份证是否挂失。

  那么,作为登记关键要素的身份证件和信息是怎么来的呢?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目前很多个人消费和生活服务机构,尤其是网络平台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身份信息泄露的渠道进一步增多;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也从事了买卖身份信息的活动,比如在“网吧”、偏远农村或从小偷、拾荒者等人手中购买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网络等秘密渠道出售。

  今年1月,江西鹰潭警方破获一起增值税发票案。

  虚开大案。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这一团伙注册的空壳公司基本都集中在乡镇、城郊和行政村,其法人代表都为外省的、年龄基本上在五六十岁以上的农民。团伙头目向警方供述,他们通过网上购买身份证,然后提交给代办公司到市场监管部门代办注册。

  记者通过在QQ上搜索sfz(身份证拼音首字母)发现,一些QQ号头像中有出售身份证等字样,确有卖家涉嫌非法销售他人身份证。

  其中一个QQ号告诉记者,他们买卖的身份证都是别人掉的,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而来,确保真实无误,每个身份证的价格是380元。当记者提出要挑选之后,对方让记者添加另一个QQ号,并提供了相册密码给记者。记者进入这个QQ号相册发现,里面按照60后70后80后90后等年龄、性别分类存储了全国各地的数百个身份证照片。

  记者随后辗转联系到其中一个身份证所有人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韦先生。韦先生表示自己身份证确实丢失过,但对身份证被拿来在网上售卖表示惊讶。我以为只要挂失补办,原来的身份证就没用了呢!韦先生说。

  另一方面,除非这些被冒名注册的隐形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一般情况下追责比较困难。一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对于被法人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即使经确认后对这类公司进行了撤销,但限于职权和手段,一般很难追查到注册委托者及背后的指使者,因而这些冒用身份信息的人的违法成本极低。

  专家: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监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被法人现象导致大量隐形公司的出现,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隐患。

  一是被冒用人的权益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若冒用身份设立的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被冒用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牵涉进入刑事案件。

  在上述重庆教师韩晓强案例中,他就因为被冒名注册的公司涉及法律纠纷,莫名其妙成了老赖,受到各种限制,并有可能会承担经济风险。

  二是一些不法分子披上隐形外衣后,从事虚开发票、洗钱、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记者查询国税总局近三年公开曝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其中有多起都是犯罪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有的案件涉及金额数亿元甚至超10亿元。

  在上述江西警方破获的案件中,以何某某为首的团伙,先后在江西、湖南、广西、福建、山西等地,利用大量购买的居民身份证注册146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交易,并陆续向13个省市的50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超过10亿元。

  在公司本身、法定代表人或其部分股东、高管为虚假的情况下,法人的责任承担能力都将不复存在或受到极大影响,任何与其发生的交易也都将陷入极大的不确定性,最终严重危害市场交易秩序。赵占领说。

  受访的被冒用者和基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被法人现象违法成本低、危害大,应尽快采取措施堵住相关漏洞。他们建议,在不影响注册便利化的基础上,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在注册环节进行身份信息电子化核验。

  一位曾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的受访者对记者表示,他支持注册登记便利化,但身份信息核验这一确保市场主体真实性的基本把关环节必须要有,现在到酒店开房都要核验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本人到场核验不能算过分的要求吧?

  赵占领认为,从兼顾便利化和规范化的角度出发,较为现实和有效的整改方式是:一方面,加快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使企业工商登记机关可以实时查询身份证挂失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企业工商登记经办人及中介机构许可或备案制度等方式,保障经办人或中介机构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更新,并要求经办人或中介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办税业务方面目前税务部门已要求公司法人必须现场核验身份,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也有针对性地新增了视频认证等环节,在限制被法人现象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受访人士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统一的补救措施及处置办法。

  专家表示,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监管机制,弥补相关漏洞。一方面切实打破部门壁垒,加快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另一方面,进一步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让丢失的身份证在挂失后及时丧失验证及使用功能,并对冒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记者 向志强 柯高阳 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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