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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囧为什么成被告,泰囧为什么被告

  泰语侵权怎么了?

  此前,电影《人在囧途》将《人再囧途之泰囧》电影发行方和Xu zhng告上法庭,称其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原来两部电影不是同一个发行方,泰国也不是《一个人的旅程》的续集。

   2012年12月12日,《泰囧》上映,观影热度居高不下,票房突破10亿。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达12.68亿元,位列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第一。根据市场传言,公司盈利43%,即5.45亿元。

  泰国票房飙升的同时,之前不到2元的光线传媒股价也上涨了。资料显示,2012年12月,公司股价区间涨幅超过80%,市值屡创新高。各大券商纷纷发布研究报告,给予“买入”“强烈推荐”等评级。

   2012年,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76.47%。不出意外,《泰囧》是其当年辉煌业绩的最大功臣。

  随着《泰囧》的成功,光线传媒名利双收。影片上映3个月左右。2013年3月,《炯道》电影《人在囧途》开山鼻祖武汉华旗站出来发声。当时光线传媒还沉浸在《泰囧》带来的喜悦中。

  武汉华旗认为,光线传媒、Xu zhng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被告故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明示和暗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和升级版,将后者的成功转让给《泰囧》,构成不正当竞争,遂提起诉讼。

   2014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光线传媒等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光线传媒、Xu zhng等。应连带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武汉华旗此前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被驳回。包括光线传媒在内的几名被告对此判决提出上诉。4月9日晚,光线传媒公布二审结果,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泰国不就是《人在泰国》的续集吗?

  《泰囧》不是《人之旅》的续集,而是两个不同的出版商。

  《人在囧途》播出后,由于口碑不错,电影上映后剧本创作团队就开始策划《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希望继续与Xu zhng合作。还把剧本大纲发到Xu zhng邮箱征求意见,但是Xu zhng找了其他影视公司。

  离开武汉华旗后,Xu zhng找了多家投资人,但四处碰壁,直到最后找到光线传媒《人再囧途之泰囧》的合作。2012年12月,《泰囧》上映,创下中国电影票房纪录。但人气大增,《人在囧途》的制作方武汉华旗公司随即提起诉讼,认为《泰囧》已经宣传制作,其行为已经以《人在囧途》续集的名义招摇,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于是将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Xu zhng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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