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什么_ 医患矛盾核心是观念问题
西方有句法谚: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
曾经在初学法学的时候,对于这句话非常着迷,课后经常缠着我的法理学老师请教到他老婆催他回家,也因此对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进行了一些阅读,由此我发现了一件事——这些美好的法谚与司法“公正”的追求因为贫富差距、社会地位的差距、地域之间的分别而永远无法实现,甚至连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本身所作的努力也会因为贫富差距而成为无用功。双方的人力,财力,物力,乃至于法院管辖的问题,导致了“公正司法”的空洞。比如是个人都知道的南山必胜客。而普通人所经历的民事案件之所以不明显,那也只是因为与你打官司的也经常同样是普通人,你还没有来得及,也很少有机会去接触跨阶级的事物——虽然统治阶级一直在压迫你,但你们之间隔了一层厚壁障,你无法真实感知这种压迫是来自于谁,你是迷茫的。
这让我不禁去思考构建法权的基石到底是什么,是全体民众的协商?是“社会契约”?还是对公平正义共同的向往?司法本身为“正义”还是为别的什么服务?那些纠缠西方法学界和实务界几百年的问题,到底为何无法解决?两年的时间里我粗略翻了哈耶克,洛克,卢梭,孟德斯鸠,贝卡利亚,穆勒,耶林,霍布斯,哈特,波斯纳等人的代表性作品,试图将他们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但我越看就越觉得,这些精致的理论往往是先验的。是的,先验的,他们往往会假定一个已经存在的,或人类所共知的“正义”理念去倒错地评价非正义行为,可是事实上“正义”以及与此类似的理念并非先验的,而是社会交往所塑造的,再推进一步,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的,正是人类在构建“社会”这一概念的过程中,各种公序良俗和价值观才被确立起来,因为人的寿命短,社会的历史长,慢慢就变成了“从来如此”了。这样看来现实倒是有合理性在的。是的,符合现有统治阶级的合理性。
不对,还是有哪里不对,他们还是没解决如何实现正义的问题,“正义”由谁定义?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全民党”“全民的法律”,就不可能真正代表全民的利益,而只代表有实力进行这种操作的群体的利益,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就不能依靠法律去解决,因为追根溯源,法律的来源,也即“法权”本身,就是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即资产阶级的意志塑造的,法律天然是带有阶级性的!法律天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法律从来不能脱离政治而存在,法律没有自己的历史。所谓“社会契约”是何等的荒谬!我想通了,然后拿起了《共产党宣言》。
这就是我,一个曾经的自由主义者左转的过程。看似没有回答问题,其实已经回答了。
我正式地劝同志们读一点书,免得受知识分子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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