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文的眉飞色舞和陈慧琳的不如跳舞是同一首歌改编的吗
- 1、郑秀文的眉飞色舞和陈慧琳的不如跳舞是同一首歌改编的吗?
- 2、粤语歌词是不是相对来讲在总体上优于国语歌词?为什么大陆作词人写不出像《再见二丁目》那样的歌词?
- 3、为什么当初的香港娱乐圈那么盛行翻唱外国的歌曲?
郑秀文的眉飞色舞和陈慧琳的不如跳舞是同一首歌改编的吗?
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眉飞色舞》是郑秀文演唱的一首歌曲.
收录于2000年发行的同名专辑《眉飞色舞》中.

该歌曲的原曲是韩国歌手李贞贤的一首名叫《换掉》的歌曲,收录于李贞贤的1999年发行的专辑.Let's go to my star中
歌曲原唱:李贞贤
歌曲谱曲:Joon-young choi
郑秀文这首歌《眉飞色舞》旋律动感,感染力强,带劲.郑秀文唱歌的风格挺狂野的,人漂亮,气质佳.歌词也写得挺好,印象最深刻的是 理由一百万个有漏洞,快说破,说破以后最赤裸.
我们的生活无法做到永久《眉飞色舞》当赤裸的时候,给我们一个冷静下来的空间,思考自已的生活,喜欢.

《不如跳舞》是陈慧琳演唱的一首歌.

这首歌在2000年的时候,发行于陈慧琳的《花花宇宙》专辑中.
《不如跳舞》是香港原创歌曲,粤语版名称《失忆周末》.
作词:林夕
作曲:雷颂德
陈慧琳这首歌,节奏感强烈,嗨歌热舞,带动性强,陈慧琳外表靓丽,气质好,一双长腿美到逆天,而且歌词干净,(谈恋爱,不如跳舞)很有趣的,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

就郑秀文的《眉飞色舞》与陈慧琳的《不如跳舞》在前面已作了介绍,都是嗨歌,动感性与舞台风格虽然略同,但从音乐的卡点,可以看出不是同一首歌改编的.

谢谢大家的阅读,有不同观点,请指教!
郑秀文的《眉飞色舞》是翻唱《换掉》,李贞贤是原唱,而《不如跳舞》是由林夕作词,雷颂德作曲,陈慧琳演唱的一首歌曲。两首歌一个是改编翻唱,一个是原创,之所以给人感觉相似,可能因为同属于快节奏旋律的关系吧
粤语歌词是不是相对来讲在总体上优于国语歌词?为什么大陆作词人写不出像《再见二丁目》那样的歌词?
很多答案都列举了粤语歌词证明它真的很好,我就以自己的经验来说下粤语歌词到底比国语歌词好在哪。
第一:炼字。这个大家肯定上初中就学过,炼字就是推敲诗词中的用字遣词。课本里经常举例的”春风又绿江南岸“这个“绿”字,还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等,一个字,巧妙传神,使意象大增,生动形象又贴切。粤语歌词也同样是这样,很多字都是精心选择,初看觉得很突兀,仔细一想,犹如神来之笔。
例如 ,林夕给王菲写的《暧昧》“爱或情借来填一晚 终须都归还无谓多贪”这的“借”和“填”两个动词,用的相当美妙,再联想一下这个首歌的主题是暧昧,主角那种纠结的感觉立马就出来了:明知是暧昧,想以爱的名义留下来,或者只是短暂的一晚,无须多贪恋这种感觉。收尾紧跟着“天早灰蓝,想告别,偏未晚。”内心的拉锯战,扑面而来,想要离开,但偏偏又不肯;还有黄伟文给陈小春写的《献世》“眼泪还是留给天抚慰,你是前度何必听我吠。”一个”吠“字,可以说写尽了失恋之人的卑微和低姿态,在爱人面前, 我的解释、我的歇斯底里,低三下气,就像是狗叫。后面“我这种身世,有什么资格献世”,更是卑微到尘埃里。这个“吠”字,可谓一针见血。
再举个名词的例子,林夕给陈奕迅写的《明年今日》的金句:“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前一句很好理解,是典型的林夕式金句,令人非常动容,后一句“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到让我想很久,为什么是空气这个词。后来想明白了,空气是人活着的必要条件,所以空气代指的应该是好好的过着。这两句连在一起的意思就是:能够在有生之年再遇到你,真的是花光我所有的运气,再次看到你,我才发现,曾经一起非常开心的渡过。当然,还有一种理解,“空气”代表的就是“曾经的你”,呼吸过空气,说的就是曾经拥有过你,你对我而言,就像空气那种重要。同样的例子还有《钟无艳》:“永不开封的汽水,让我抱在怀里吻下去。”你看,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很平常的名词,也能让你产生无数的联想。这大概就是粤语歌词的美。
为什么当初的香港娱乐圈那么盛行翻唱外国的歌曲?
谢谢邀答。
所谓“翻唱”,是指已经公开发表并经他(她)人演唱的歌曲以自己的风格重新演唱。我在网上看到一篇资料,分析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翻唱”至所以在香港歌坛大行其道,一个主要原因是原创跟不上产业发展的步伐。文中举例说:像谭咏麟和梅艳芳这个级别的歌手,当时一年要出二到三张专辑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原创不能够保证专辑数量,故出现走“翻唱”现成作品的捷径,一时香港风迷翻唱现象。您所说的香港当初盛行翻唱外国歌曲,不知是否可以归于此种解释?
80年代香港歌坛的翻唱之风蔚然流行,举个最简单、也是最触目惊心的例子:
1985年,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礼上,遴选出来的年度十大金曲,原创作品只有两首!

当年的最受欢迎男歌星谭咏麟入围三首歌,包括金曲金奖《爱情陷阱》在内,全部翻唱自日本歌曲。
当年最受欢迎女歌星梅艳芳的《坏女孩》,则翻唱自欧美流行歌曲。张国荣《不羁的风》是翻唱的日本歌曲。
1985年,张学友和吕方都还是刚刚出道的新人,一人拿着一首日本原曲《情已逝》和《听不到的说话》赚到金曲奖杯。

林子祥的《十分十二寸》是一首串烧歌曲,当然不能划归到原创作品里面。
真正的原创歌曲,一首是歌神许冠杰的《日本娃娃》,另一首是苏芮为成龙主演电影《龙的心》献声的主题曲《谁可相依》。

10首年度金曲,真正的原创却只有两首,彼时香港歌坛的翻唱风气,不可谓不泛滥成灾!
当初香港歌坛大肆翻唱外国歌曲,简言之,是因为当时的乐坛主流从电视剧主题曲(铁血丹心、上海滩)向都市浪漫情歌过渡,但原创作品的输出没有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

翻唱在当时是一条赚快钱的捷径,但放在长远的角度来说,对香港歌坛的发展,遗祸至今!
说实话中国的,尤其是汉族人真的缺少音乐细胞和音乐氛围,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满大街都是演奏乐器的,不为出名,只是热爱,那就说中国吧!那些少数民族基本都能歌善舞,而在汉族文化中,音乐一直是很低级很低级的职业,这是儒家的主张,三教九流做音乐的是末流,和最妓女的和盗窃的算一类,但这不怪孔子,其实是后面的董仲舒和朱熹什么的改变了儒家的本质,儒家六种技能:礼、乐、射、御、书、数。到了后面的读书人谁也去射和御骑马射箭。
我们知道苏轼,李清照是大文豪很有地位,你们有没有想过,水调歌头的词牌名是谁创作的,没人知道,一个水调歌头可以写一百首一千首词都可以,所以他们相当于也是翻唱。
在中国经历了周杰伦那一批相对原创度比较高的年代,现在有开始玩翻唱了,这下不是改词不改调,而是改调不改词,做音乐的没法赚钱了,都去玩综艺节目了,为什么,因为我们这些观众没有固定的审美,以前MP3普及音乐手机普及,我们骑车走路吃饭上课都是塞个耳机听音乐,现在只能手机了,到处是WIFI,有视频看谁还用耳朵听,所以现在演戏的,唱歌的都去玩综艺节目,又不需要什么太高的才华曝光率还高还赚钱。
而对于有自己成熟审美的人来说他们不会这样变来变去,所以现在在美国,泰勒斯威夫特做音乐一年赚一点八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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