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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号广西欠钱被砍死的女子,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怎么选择

5月6号广西欠钱被砍死的女子,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怎么选择?

8万元钱,一条生命。不管怎么计算,都是不合算的。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事情的原委。

受害者,广西永福一个女子,年龄45岁。

凶手,湖北人。男,年龄28岁。

几年前,受害者向凶手借款8万元,一直未还。凶手曾经向受害者多次催还,但是未有动静。

5月6日,凶手与被害者在大街上相遇,再次索要无果。

凶手于是拔出菜刀,对受害者连砍数刀,刀刀致命。想起这些年来讨债的辛苦,凶手失去理性,最终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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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钱回不来了,而且很大,可能命也搭进去了。

这种当街杀人的行为影响非常恶劣,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原因,判决的时候,都是要加重的。

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钱者理应积极还款

谁都有轻重缓急,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帮一下忙,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尤其涉及到借款,当自己有能力偿还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偿还,不可以长久拖欠。

尤其是约定期限归还的。如果到期归还不了,那么,一定要向对方说明原因,恳请宽限一个阶段。如果能够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还一部分,就先还上一部分。

诚信是做人的本分。尤其借款,往往都是非常亲近的人才肯借给你。人家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你,自然应该感恩不尽。不仅要如数还款,而且应该适当多还一些,不要让别人吃亏。因为这些钱,人家如果放在银行,或者投资,都会有一定的收益的。

其次,人,不要钻牛角尖

8万元,对于很多人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它也没有多大。这位湖北的小伙子很明显是太看重这8万元钱了,以至于使自己难以从中走出来,在要债无果的情况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处理,不仅钱收不回来,而且也把自己的命也当进去了。

除了出了一口恶气之外,什么都没有得到。

小伙子,才28岁。8万元,不过一两年的收入而已。

搭进去一条命,这是多么不值得啊!

回到题主的话题上来,如果再给那个惨死的女人一个机会,她会怎么选择呢?

我想,她一定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

究其根源,这个女人一是贪财,拿回来就不想往出放了,二是低估了形势,觉得那个小伙子不会因为8万元钱下重手。

其实,越是看起来“老实”“厚道”之人,越容易出“大乱子”,一般情况下,他们能够,但是,终有“忍不了”的时候。一旦超过了忍受的限度,往往更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所以,做人,一定要有良心。

昧了良心的人,活该倒霉。

欠8万元钱不还,被人砍死,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我想她甩锅卖铁都会把这8万块钱还给对方的,8万元虽然不是小数字,如果真心想还钱,即使你是一个普通人工打工2一3年也可以还清,如果把话说好听一点,先还一部分,慢慢再凑一部分,也不致于把命丢掉,可惜没有如果?人死了有后悔药也没有用了,

事情的经过我想大家基本上都清楚了,

时间是5月6日晚上7点20分,广西桂林永福县永福镇,

45岁袁某女,向28岁蔡某男借了8万块钱,一直未还。

在男子催要还钱时,女子不准备还款,而且还态度强悍,冲动之下,28岁男用菜刀将45岁女砍死。

我有五点提示:

提示一,能借钱给你的人,是一个多么相信你的人,你应该抱着感恩的心才对,万不可恩将仇报。

提示二:借钱时一定先要考虑这个钱借出去了,如果对方没有能力还钱,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提示三:借钱给生病的人,求学的人,千万不要借钱给投资的人,

提示四:借钱时一定要保留证据,对方不还钱时,走正规法律程序。

提示五:大额借款一定要有超值的抵押物,

如果再给这个女子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如数的把钱还给这个男子,如果再给这个男子一次机会,我想他也会放下屠刀。

恕我直言,这个案件出现了非常及时,给那些欠钱不还的混蛋以有力的震慑,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若不是老实人被逼急了,谁会为这些钱痛下杀手?

事件来源:5月6日,在广西桂林永福县永福镇西滨路87号对面的人行道上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一名女子被人当街砍伤,随后死亡。

初步了解这个女子是因为欠别人8万元,多次讨要,这个女子百般抵赖不还钱,5月6日二人再次发生纠纷,女子当街倒在血泊中。

从情感上来讲:

杀人和欠钱不还都是,让人难受的事情,我们在谴责这个杀人男子的同时,也要体谅一下这个杀人男子的难处,我们在惋惜这个欠钱不还女子的同时,也要去考虑一下他的做法是否欠妥,从感情上来讲,这都是错误的行为,这都会让人们发自内心的感觉到不值得。

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我想他们都不会选择原来的方式去对待这件事情,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们看到这样的事情,在情感上也会很难接受。

从道德上讲:

从道德上说,无论是杀人还是欠钱不还,这都是违背道德的行为,而我们现在的社会强调道德和法治共同发挥作用,我们应该从道德上去审视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引发了这个惨案的发生,谁才是那个罪魁祸首,我想很多人都会把矛头指向这个女子。

如果不是她的贪得无厌,如果不是她欠债不还,如果不是和这个男子屡次发生纠纷仍然我行我素,也不会激发男子心中的恶念,让这个男人做出违背道德的事。

如果再给这个女子一次机会,我觉得这样缺德的事情她一定不会做!

从法律上讲:

从法律上讲杀人偿命,这是必须的,这个代价也是惨痛的,不过欠债不还钱的代价要小得多,在这个社会上我们看到有太多的老赖,他们依然逍遥法外,而且还有不少人因此而炫耀,从这个角度来看受伤的还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而那些欠债不还的“大爷们”依然逍遥快活。

虽然我们国家在最近几年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但是依然不能阻止,生活当中有很多人欠债不还,而且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债务,也是困难重重,有一些人他本身什么都没有,借了你的钱以后,他就是不还,把他抓到监狱里他也没钱,你说怎么办?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这个女子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他依然有可能选择欠钱不还,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欠债不还的打击力度还不是很严重!

为什么一些负债者,宁可成为失信人员,也不愿意还债,是什么心态?

本人就是失信人员,对我来说我不是一个没有信用之人,我更不是要藐视国家对我实施的法律约束。只是真的是事情发生完我无法及时去把这债还上,而导致现在的失信。当时为了做大工程脚步一下跨了有点大,还傻傻地选择去相信他人。最后就是三角债的关系,债主找我,上家不认账跑了。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孽子就这样诞生了。其中的苦也就只有我自己知道,周围的人有的说可以一起帮忙想办法。可到了关键时候,人呢?其实这也由不得人家。

现在我是万分地想把这个钱和债给还上,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很对不住债主,人家辛苦创办的基业,为了帮我的忙,为了帮我跨上这一大步。选择帮我相信我,然而就这样我的不理性的孤投一掷致使人家现在生活也受困。每每想到心里也是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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