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丢人吗?回答了:不仅不丢人,而且很光荣。为什么?
第一,知根知底,亲上加亲。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起河南豫剧《朝阳沟》唱段:亲家母,你坐下,咱们俩人拉一拉。你的女儿很俊俏,我的儿子也帅气。郎才女貌配成对,亲家咱俩多幸福。。。呵呵,剧词记不起来了,大概意思就是这样。亲家母,她的女儿是你儿媳,你的儿子是她的女婿。俩亲家早就认识,而且非常熟悉。俗话说,有钱难买知根底。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心里特别踏实,没有后顾之忧。时间久了,脾气相投,三观一致。相帮相扶,日久生情。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俩人有了感情,说不定还会喜结良缘,成为伉俪。俩亲家结婚,风生云起,雨露滋润。年轻一对,老一对,亲上加亲,爱上加爱,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只有更好,没有不好。
第二,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俩亲家生活在一起,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儿孙女,都是一家人。俗话说,肉烂了,还在锅里。一家人有事儿好商量,好通融,好谦让。家庭是社会的細胞,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只有最好,没有不好。
第三,山水相衔,江天一色,肥水不流外人田。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在经济上没有纠结,不考虑谁吃亏,谁占便宜。如果关系发展好,两家人成了一家人,年轻生活美满,年老子女抚养,遺产继承,都会更好,没有不好。。
第四,事非终日有,不听自然无。天空飘浮几朵云,天天尽破事。眼睛一闭耳一掩,一阵风吹过,天空晴朗又绽蓝,其实没有事儿。自己感觉好,管它说三又道四。自己的日子自己过,自己的幸福自己享。别人说话不要理,全当耳朵没听见。
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着庭中梔子花。我认为与亲家母搭伙儿过日子,不仅不丢人,而且很光荣。

现在人们的观念都变了,无论什么样的婚姻,只要不违法,我觉得都不丢人。
在我楼下就有一对这样的老人,朋友的母亲早逝,而岳父他从来就没见过,父亲来他这里探亲的时候,他看着都是单身的两位老人,就想把两位老人撮合一下,两人互相有个照应,也少了他很多的负担。
他先征求了父亲的意见,父亲说怎么都可以,他再征求岳母的意见,岳母开始不说话,后来点点头认可。
本以为皆大欢喜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媳妇强烈的反对,媳妇说丢死人了,以后怎么出门?
我的朋友没想到媳妇还这么封建,他做了很长时间媳妇的工作,媳妇也不同意,为了家庭的和睦,我的朋友也没坚持,但因了这起动议,两位老人好感剧增,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看孩子,至于睡没睡在一起,我的朋友和他的媳妇都上班,也无从考证。外人都看出了其中的道道,都默默的祝福两位老人,有的连称呼都变了。
朋友媳妇观念的改变源于其母亲的一次生病,老公公里里外外一把手,让她看到了老人存在的重要性,而在别人与她的交流中,似乎都已成事实很久了。
朋友的媳妇没看到别人审视的眼神,至于笑话、丢人,其实只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至今两个老人已经生活在一起多年了,感觉到很幸福。
趁着还能动的时候,满足自己的心愿,有什么不可呢?那些还有封建意识的人们,还是早早清醒一下吧,人生苦短,重在过程!
不丢人,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的。
我朋友李秀华四十多岁就死了丈夫,之后一直是她自己带着女儿生活。
女儿考上大学以后,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的确冷冷清清太孤独。我们都劝她有合适的可以找一个,她自己也说有合适的就找,没有也不勉强。
但是,几年过去了,她始终没找到。
让她高兴的是女儿在学校交了个男朋友。两个人毕业后都留在西安工作了。
女儿对李秀华说,希望她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拿卖房子的钱做首付,他们再贷款在西安买个大房子,以后妈妈就和他们一起住,老了也不怕没有人照顾。
李秀华想着反正自己就一个人,如果将来能和女儿女婿住一起也不错。但她担心女婿的父母万一不愿意怎么办?
她把自己的想法对女儿说了。女儿说,她男朋友还有一个姐姐,男朋友父母两个身体都不错,他们不愿意到西安来的。
既然这样,李秀华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亲家又给添了一些钱,女儿女婿又贷了一点款,在西安买了一个一百三十多平米的房子。
女儿结婚后,很快就生了孩子。李秀华帮助他们带孩子,日子过得忙忙碌碌但是也很幸福。
没想到女儿的婆婆忽然脑梗去世了。女儿女婿回家处理完亲家母的后事回来时,把亲家公也带来了。
女婿说他妈妈刚走,他爸爸一个人在家里太难过了,带他过来人多热闹一点。
这样,白天女儿女婿上班后,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亲家在家里。因为有孩子,李秀华感觉还好一些,如果没有孩子,就太别扭了。
但有时候两个人一起带孩子出去,还是会引起别人的误会。有的人会直接问她:外公也来啦?她马上纠正说:这是孩子的爷爷。
后来李秀华把这种别扭对女儿说了,女儿就对女婿说,还是让你爸爸回去吧,不然他和我妈在一起总让别人误会。太难为情了。
没想到这句话倒给女婿提了醒了,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很兴奋,说:就让我爸和你妈在一起吧!现在时兴老年人一起搭伙过日子,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这样不是更方便吗?省了很多麻烦事。
在女婿的鼓励下,李秀华就和亲家一起过了。后来她对我们说了这件事,我们都认为这样最好了,他们这样的结合不会闹矛盾,也能长久过下去。
后来外孙子大了,李秀华的后老伴就决定回老家卖房子去,他说卖房子的钱拿来在郊区买个小点的房子,他们两个就搬出去住了,和孩子们住一起毕竟不方便。
现在,李秀华和她的亲家已经搬出去住了,日子过得开心又幸福。其实,两亲家搭伙过日子才是最好的。
首先,你知道什么是搭伙!搭伙过日子就是没有通行证的情况下一起过日子,这个通行证就是结婚证,说明白了就是无法的同居!你说这样合适吗?别看那些无任何关系的男女老人,他们搭伙过日子没人议论!做为亲家之间就不同了!首先,你让你们各方的儿女怎么看,让他们都抬不起头来,你让他们叫爸还是叫妈!本来在没有其关系的情况下,叫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叫爸妈很正常,一旦变了位置该怎么称呼。
主要是,你们的位置一点没有变,没有合法的婚姻手续!不管年轻的男女夫妻都无法接受这个实事,总感觉让外人看成是一个笑话。
如果说,俩亲家都丧偶。困为子女的结合,相互了解,能过下半生。再有,因双方儿女的结合,俩亲家结合在一起。说实话,这绝对是完美,完全成为了前前后后都一家,那肯定过的比较幸福。不像公婆和娘家各有各的想法一样。总之,都为一大家的幸福着想。
如若,亲家之间没有任何的婚姻手续,也就人们所说的合法夫妻,就如题主所说的是搭伙过日子。不管别人怎么个看法!各方的子女都接受不了,这会让外人说三道四,儿女也没有脸面,面对其同事和朋友,会让人笑话,成为笑谈。
总之,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肯定丢人!不是丢你们自己的人,还丢双儿女的人。如若,与亲家领证结婚那就完全不同了!反而,亲上加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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