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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张掖汽车拉力赛什么时候开始

2021张掖汽车拉力赛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7月16日

“丝路春”杯张掖·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CRC)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甘肃省体育局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甘州区人民政府、甘肃省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北京摩托运动发展公司承办,甘肃丝路春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冠名赞助的“丝路春”杯张掖·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从2011年开始,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计划在张掖市甘州区连续举办3年。每年7月份举行。

给再遭性侵两次流产的12岁智障女孩做绝育手术,真的能避免她再遭伤害么

我在看到这个新闻后,感到无比气愤!强奸一个12岁的智障女孩,这些男性的道德都到哪去了?

事情经过:广东茂名未成年女孩,12岁的小文存在智力障碍。曾多次遭到异性强奸。今年11月16日,她即将接受人流手术。这是她八个月内再次遭到性侵、第二次怀孕。此前一次,是在今年3月,当时警方已介入调查,但没过多久,这样的事又再次发生在小文的身上,让人倍感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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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报道,小文的父母都是智障患者,他们一起生活在老家信宜市。发现小文怀孕的是家里人。小文有一位小姨叫邱女士,经检查发现小文怀孕后,家人带小文前往竹山派出所报警。该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对该案进行侦查。

邱女士提供了三月份的B超检查结果,她说小文曾遭到过五六人的性侵。在做完手术没多久,又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让家人感到痛苦不堪。这一家人本属低保家庭,不但经济成问题,而且孩子多次遭遇强奸,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别以为一名智障患者就不知道痛苦。邱女士说:“小文近期食欲不振,也不太愿意跟其他人说话。”足见小文的心情很不好。

发生这种事情,人人都在谴责这些犯罪分子。这位孩子是智障儿童,这已经让家庭感到很不幸了,而且这一家人都是智障患者,父母根本就没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这本应该得到社会和更多人的关心。可现在却遭到如此多男性的强奸,真是天理难容!

如何才能真正保护这些弱者?

1.不能仅靠做绝育手术来保护孩子。

做完绝育手术后,如果未来这位孩子的智障情况得到好转或通过治疗智力正常的话,还可以结婚生孩子的。但是做了绝育手术以后,把输卵管重新接通,就会存在很多问题,再怀孕就会很困难。要为小文做长远的考虑,这样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2.可以选择放置节育环。

宫内节育器是一种安全、有效、经济、长效和可逆的避孕方法,为我国妇女的主要避孕措施。用这种方法避孕,也能起到避孕效果。而且以后如果想要生孩子的话,可以把避孕环取出来。但是在防节育环后,女性最好在带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各复查一次,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小文家里的小姨,可以带孩子定期去做检查。但刚放置时,一定要保护好孩子,不能再遭受到别人强奸。

3.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制止智障患者生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不许结婚的疾病为重症智力低下,前提是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的疾病。附件3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对精神发育迟滞引起智力低下的的征候群进行了分类:
第一类重度智力低下(白痴)。患者智商在25至30以下,相当婴儿智力,不会说话,只能发音,感情反应基于原始本能状态,生活不能自理,无防卫能力。禁止结婚。
第二类中度智力低下(痴愚)。智商在25至50,培养教育后只会简单生活用语,词汇贫乏,连贯性差,教育后有简单数的概念和简单劳动,生活半自理,很难进行学习。可以结婚,不能生育。

这些智障患者,他们连自己都没有能力照顾好,如何能够看护好下一代?他们把孩子生出来以后,自己都没有能力去养育孩子,只会让孩子遭受到各种伤害,孩子就成为了遭罪者。在第二类中度智力低下患者,规定他们可以结婚,但是不能生育。可是谁来监管他们的生育情况呢?有关部门应当肩负起这个责任。

男性对女孩的强奸案发生得太多,这对女孩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这种痛是撕心裂肺的,会给女孩带来一生的阴影。

在甘肃省张掖市曾发生过一起掏肠的惨案,掏肠手就是指的该事件的凶手,残忍程度堪比我国古代酷刑中的抽肠刑。凶手手段残忍,将受害人捆绑之后,用手插入女子的下体,然后将肠子拉出来。他的名字叫乔建国,他有个非常恐怖的外号“掏肠手”掏肠手是一个非常变态杀人犯。

事情已经发生,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要考虑如何来解决男性强奸女性的案件。如何才能真正的保护女性的人身安全?

对那些强奸犯,有网友提出,为什么对强奸犯不能实施化学阉割?

去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关于《化学阉割实施规范》的法案就已经生效,对猥亵、性侵幼童的性犯罪者将会被强制执行。

我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有资料表明:

德国在1997年研究表明,接受化学阉割的104名性侵罪犯中,再犯率只有3%,而没有接受的再犯率达46%。(来源:39健康网)
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恋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发生率由40%减少到了5%;
法国的做法是,性变态者或者一辈子蹲监狱,或者在被释放前接受(化学阉割)

大量的事实证明,在实施化学阉割以后,这些犯罪现象减少了很多。在中国,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希望能出台更好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女性的安全。

在中国的传统教育中,教育人们做人要宽容,但是在自己的孩子受到别人摧残的情况下,你还能够对这些凶手说声“没关系”吗?

中国妇联严正声明严厉谴责强奸智力残疾少女犯罪行为,从严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尽早破案,缉拿犯罪凶手。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欢迎您在下方留言,共同讨论。我是雨后山林静,感谢您为我点赞并关注我!

这是一个满含歧义的问题。如果从流产的生理角度,绝育手术可以避免受孕后“生产的物理性痛苦”即问题所指的“侵害”;如果从性犯罪行为的实施是否会因绝育而避免的角度看,不但不能避免,反而加剧了“被侵害”的几率。

保护智障儿童,不是让他受到侵害时在生理上“不知痛苦”或“没有痛苦”(如果是这样,就太残忍了,无异于犯罪)。而是要加大惩罚这类犯罪的力度,把这类犯罪的量刑列为性犯罪量刑的最高档次。

应该说,给智障儿童作绝育手术,是一个人权问题,同时又渉及人的生命质量和生命尊严的社会问题。

从人权的角度,智障儿童的生育权不容剥夺;从人的生命质量的社会学角度,人类的繁衍应该选择优生;从自然人的生存状态上看,这渉及生命尊严的问题。如何选择,这渉及到具体的权利人、具体的智障程度,根本的是:选择时的“价值取向”。

给这位女孩做绝育手术?是不是就是下次下下次那些人渣侵犯她的时候就没人知道了?!这是谁出的主意?为她切身考虑了吗?抓个凶手这么难?保护这个小女孩就这么难吗!她才十二岁!那些侵犯她的人渣们,你们没有女儿吗!如果你们的女儿到了这个年龄被成年人强奸侵犯怀孕流产,你们的内心是什么感受。她是智障,智力不全的孩子!她只是个孩子,命运已经对她不公了,为什么你们又践踏她的肉体和尊严?我真的,这女孩如果是我周边的或者是同城的人,我真的想不顾一切去照顾她,这些畜生,挨千刀的,不会有好下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洗干净脖子,等着报应吧,今生不报应在你身上,也会报应在你下一代身上。人活着,多为自己积德,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每每看到这种新闻,侵犯未成年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残害手足同胞的,我都会在心底狠狠地诅咒他们不得好死。最后希望政府重视这个小女孩,保护她。尽快把侵犯她的人渣拘留并公布出来。

这是谁提出来的坏心烂肠子丧尽天良的馊主意?顺着这位的意思是,给这位12岁的智障女孩做绝育手术,这女孩子就可以在被人再次强奸的情况下,避免怀孕,避免受伤害?

为什么不说应当对那些强奸犯进行阉割?我怎么觉得把那些强奸犯阉割掉才是避免对女孩再次伤害的最好办法?

12岁女孩,智障,第一次被多人轮奸,怀孕流产,不久又被强奸怀孕,我想问一下,这两次强奸案破了吗?那些丧尽天良的强奸犯抓了吗?里面有没有人重复作案?我还想问一下,事情就这么巧,一个身心发育还没成熟的女孩,两次被强奸,两次就怀孕?有没有多次被强奸?她的监护人呢?据说女孩的父母也是智障,那么,他们都应该有监护人啊!

这个智障女孩和她的家庭,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根据某某理论,这个女孩和他们一家人的的处境,是反映当地社会的文明程度的,这女孩受到性侵之后,案子能否尽快告破,罪犯能否尽快绳之以法,以警效尤,也是当地打黑除恶能力的体现。任何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女孩都应当被社会和家人保护,不使被强奸,这是一个社会人性和文明的不能触碰最底线,而不是讨论如何避免女孩被强奸后怀孕!这本身就是一个罪恶的观点,这观点的前提是“女孩可以被强奸”,“女孩不能避免被强奸”!

是不是应当建立一个特殊人群保护责任制?如果这些人受到伤害,要追责的!

如果这个女孩的病情,不适合生育子女,那么,依法为其施行节育措施,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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