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与流行音乐
假如,流行音乐被替代了,流行变成了摇滚,爵士,那么流行音乐是不是就变成了小众
首先,要搞明白的一点是摇滚,爵士,民谣,嘻哈,蓝调,布鲁斯等等都是属于流行音乐。
不同的是摇滚和爵士都是现阶段流行音乐里面比较小众的,所以哪怕有一天摇滚爵士开始流行了,流行音乐依然不可能小众,如果说通俗音乐小众了那就正确了。
流行音乐在国内流行也就是70年代左右的事情,在哪之前国内流行的是民歌,戏剧,想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啊,东方红啊太阳升之类的,要不就是黄梅戏啊,川剧啊,京剧啊,豫剧啊,秦腔啊之类,就我小的时候听戏的时候都比听歌的时候多,那个时候戏剧是主流。那个村每个戏台子啊,那个时候村里的,镇上上的戏台子演戏,那观看的人不比现在的歌手演唱会人少。
流行不流行在于受众,现在的戏台上多少年没人唱戏了,因为没有人听,那流行音乐也是,听的人少了那自然就小众了。
何谓流行音乐?
流行音乐(popular music)指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美国黑人的blues音乐为基础,最初是以商业为目的,发展至今有着众多风格及多方面融合的调性音乐体系。时代背景决定了流行音乐的发展方向,流行音乐也同时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因此,两者是相互影响、互相发展的。
流行音乐是贴近大众的,最容易引起人们内心共鸣的艺术。
摇滚是疯狂的喧嚣的可以让人发泄情绪的。
爵士是略带幽雅和感伤还有点性感的。
我们现在处于一个资讯年代,加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音乐的流通速度与数量大大提升,可以说流行音乐正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虽多以情歌为主,但也出现了许多以反应时代,反应社会,反映人生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了更大拓展的作品。
就音乐风格区分,其实摇滚和爵士,都属于流行音乐类。流行音乐之所以被称为“流行”,就是因为它被大众所接受,也被成为“大众音乐”,如果只是单纯的被“小众”接受,那么它也就算不上是“流行音乐”了。
流行音乐这个词就成为了不可替代
无论是蓝调还是摇滚或者是其他音乐形式在某个时间点听众多了,那么肯定有些音乐公司会加班加点打造“偏”蓝调或者摇滚的流行音乐。流行音乐其实不一定就是不好的音乐,只是掺杂进来的垃圾创作人太多了而已。
准确地说那些不能叫流行音乐,应该叫商业音乐,又或者连音乐都算不上,在互联网的时代,我们用手机每一次播放音乐都会被大数据给记录,然后这些公司经过数据分析来进行套和弦编曲,甚至多首歌曲的和弦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这类型的歌曲是音乐公司强行喂给你的。这类型的歌曲通俗易懂,易受众。虽然寿命很短,但是它适应这个时代,这个快节奏的时代。
流行音乐不会成为小众,这点跟几大互联网公司发家史是样的,比如滴滴,刚开始的优惠政策吸引大批用户,培养用户,形成用户习惯,那么就间接让用户屏蔽了其它的一些打车方式和打车软件。音乐也一样,他们希望把我们培养成了音痴。庸众的数量太多了所以流行音乐变不成小众音乐。
我个人非常感谢许巍,我因为听了蓝莲花,所以我继续深耕,挖掘了自己从来没听过的音乐形式,从摇滚到雷鬼到蓝调,耳朵那叫一个享受,感觉像是打开新世纪的大门。我身边的人能跟我听到一块去的只有3个人,我最好的一帮朋友三十几个人,能跟我听到一块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所以再次流行音乐不会变成小众产品。
我本人并不排斥商业音乐,但是它强而有力的存在对其他的音乐形式不公平,那些音乐修为高的人或乐队应该有更好的一个平台展示给观众。

最后还是那句话,选择听什么样的音乐是自由的,只是有些人还没找到自己的音乐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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