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演唱外国曲子中文填词的歌是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歌手演唱外国曲子中文填词的歌是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感谢邀请。我觉得这不是丢人的事。
1.因为由于语言不通,很多国内的人并不懂英文,听不懂国外的歌词,也不会演唱,如果换成中文填词,国内的歌曲爱好者会更容易接受,更利于好歌曲在不同国度的传播。
2.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可能会写出更符合歌曲意境的词。而外国有很多曲子非常不错,再配上中国歌词,互相发挥优势,这是很好的事情。
3.例如SHE的superstar.筷子兄弟的老男孩,就是外国歌曲中文填词,其中老男孩这首歌的歌词引起了大众的共鸣,这种效果也只有中文能做到
可见,外国歌曲中文填词不仅不是丢人的事,而且可以帮助歌曲获得更好的宣传,让原本不为人知的外国好歌曲在中国传唱,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好歌曲的魅力。
如果用的外国曲子注明出处,再配以中文歌词,使得其可以被中国人理解。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外国歌曲因为我们与西方的文化差异,以及语言障碍是很难理解的。重新填写中文歌词有利于歌曲的国际化传播。但就像我说的一定要注明出处,尊重原创者,就算你没给人家版权费,起码起到了宣传作用。
以下举几个SHE的例子,
《天使在唱歌》翻唱自 No Angels 无天使合唱团 的《When The Angels Sing 》
《Superstar》翻唱自 Sweetbox 糖果盒子 的《China Girl》
《美丽新世界》翻唱自玛利亚的《不变的爱》。
丢人的是你明明是借人家的东西,可能种种原因没有和人家说,但你至少应该写出来以示尊重。如果这都做不到就真成了剽窃,真成了抄袭。这样做就真的丢人了。
谢谢邀请
大家都知道以前的香港乐坛翻唱成风,相对于台湾乐坛,香港歌手翻唱外国的歌曲就比较多,可以说这几个人撑起了大半个香港乐坛,山口百惠,中岛美雪,谷村新司等等。
那么翻唱到底丢不丢人呢?我个人觉得不丢人。
首先,把国外的曲拿来填上中文词,再发表专辑,这都是获得了版权的,可以说是购买,当时日本乐坛确实是非常的发达,蓬勃发展,而国内缺少原创型人才,但是不可否认,很多日本歌曲都是通过被翻唱以后才那么出名的,所以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其次,在翻唱的过程中学习别人优点,然后再自己尝试去创作,取长补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并没有什么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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