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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上网保护软件(青少年手机上网保护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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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平台负责代表建议优化网游实名认证流程。

  本报记者赵晨曦

   “123579”,7岁的邦邦熟练地输入密码,成功解锁了手中的平板电脑,然后打开一个短视频平台刷了起来。

  现在像棒棒这样的“小网友”越来越多了。据统计,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将达到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将达到94.9%。

  互联网在拓宽未成年人学习和交流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成瘾、网络欺凌等一些问题。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7章67条,内容涉及预防网瘾、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欺凌防治等。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网络与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韬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平台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压实,有助于提高网络平台的意识,实施监管和保护。

  确保账户注册人和用户一致。

  说起互联网,很多家长又爱又恨。他们都希望孩子通过网络接触更多的领域,但又怕自制力差的孩子陷入其中。

  为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成瘾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成瘾制度,不得提供诱导未成年人成瘾的产品和服务。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完善防沉迷系统的关键在于落实用户实名注册制度。

   2021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限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严格执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被“绕过”,因为一些平台在实名注册时要求简单的认证程序。张韬指出,网络天然的虚拟特性容易出现实名用户与实际上网过程中用户的不一致,网络服务更多以手机App的形式出现,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便捷、自主、可控的上网渠道。比如,一些未成年人可以利用长辈的身份信息,或者购买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轻松绕过实名认证。

   “实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不仅要进行实名登记,还要进行实名认证,防止假冒他人身份、借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未成年人租用和购买成年人账号。”赵占领指出,这要求用户在注册时不仅要提供身份证照片或手持身份证照片,还要增加人脸识别验证。对于网络游戏,注册时不仅需要人脸识别,登录时也需要验证,确保账号注册人与用户一致。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一些NPC代表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高力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聂鞠鹏建议,优化网络游戏实名认证流程,引入人脸识别双重核对程序。

   “我们不仅要在注册账号时检查提交进行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还要在后续的游戏运营中增加检查身份信息的频率。”聂鞠鹏建议,每次登录游戏都要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注册时认证的身份信息是否与账号用户匹配,充分发挥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长短的作用。

   “要有效落实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和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制度,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配合。“张韬指出,征求意见稿不仅澄清了责任

  在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中,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滥用。张韬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必要、严格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这将有效减少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的弊端。

  建立统一的青年榜样标准。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执行适龄提示的标准规范,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对游戏产品的种类、内容、功能等进行评估,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广元市苍溪县白衣镇云秀村党支部书记李俊提出了尽快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建议。

   “要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游戏分级制度,让不同年龄段的人都能玩到不同层次的游戏。”李俊认为,应尽快完善网络游戏市场监管机制,明确网络游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游戏分级和内容审核监管到位,形成以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加强网络游戏监管。

  赵占领补充道,对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类型、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方式也应予以明确。对于青少年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模式,也应该制定统一的标准,包括进入青少年模式后显示的信息、退出青少年模式的方式等。

  网上霸凌可以关账号。

  初中一年级一个开朗活泼的女生,因为某官方微信账号恶意造谣,被指责为“渣男”,最后被迫向官方微信账号付费删帖.这种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与传统的校园欺凌相比,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大."赵占领指出,网络欺凌一般是指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散布谣言、威胁和骚扰,并故意反复攻击他人。这种方法不受空房间、地点等的限制。而且信息会在网络上广泛快速传播,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和心理负担。

  针对网络欺凌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通达(Xi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闫芳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建议,在法律法规上完善网络平台和网信部门的管理职责,对网络信息进行事前审查和监管。需要识别图片、文字、声音等。通过人工智能等手段,过滤掉明显的违法侵权信息。对于其他相对隐蔽的侵权信息,平台可以在受害人通知后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的形象。同时明确了网络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设置便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网络欺凌证据、行使告知权的功能和渠道。受到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户功能、关闭账户等必要措施。网络和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

   “在网络霸凌之前,平台只能给予警告或者从用户身上扣除一些信用点,没有封停账号的权利。”在张韬看来,给予网络平台关闭账户等治理的机会

  鉴于网络欺凌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闫芳建议加强对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应当接受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形。

  闫芳认为,未来可以由最高法院通过指导性案例,或者以批复、答辩的形式予以明确。比如,被害人被专家诊断为遭受严重精神损害,需要进行心理康复的,应当视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一种。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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