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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招聘网最新招聘(青海西宁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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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西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办〔2022〕32号)及有关规定,2022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其中,我市招聘29名,通过考核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全县(湟源县)。其中,面向全省征集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全市定向招聘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学员,如“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计划),或在我省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学员,在部队服务满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面向湟源县的征集范围包括户籍、本县学生、在本县服役的各类基层项目学生和曾在本县服役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可以满足其中一个。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但不包括招聘岗位的考核)。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和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除招聘计划备注栏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等程序依次进行。

  聘用岗位考核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招聘实施方案执行。报考就业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只参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试和考核。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后,请随时关注报考人员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和考核,或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时间、考试比例和奖金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8:00;网上复习时间:4月25日9:00-5月2日18:00;网上支付时间:4月25日9:00-5月4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应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招聘岗位考核不需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比例考核。网上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低于1:3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如果招聘岗位取消,允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考生不同意调剂的,报名费退还;如果招聘计划是r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含在我市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2年5月7日9:00-2022年5月10日18: 00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报考大通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信息。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笔试的时间、内容、成绩测定和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且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数之和《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3)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 3的比例确定,最后笔试成绩并列进入面试。

   (4)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职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根据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相同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最后一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成绩设定。

   (5)笔试答案要求。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动词(verb的缩写)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聘用岗位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主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当年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同意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不及物动词面试和公布总成绩

   (一)考试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分相同的,优先招收退役士兵;然后根据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无法确定优先条件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确定。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标准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调查(政治评论)

  调查,市属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该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除了对候选人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业务素质、个人操守、身心状况等进行考核外,还要突出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以及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个人诚信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九。宣传和就业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为期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X.其他事项

   (1)不报考的情况。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正在被立案审查;受到行政处分并在处分期间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全日制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就业的情形。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在机关服务不满5年的新公务员不能报考;任职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目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履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如需报考,应在报考前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当年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应以图片形式上传。考试未上传者,考试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身份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位(含全市定向招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为

   2.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如果学历无法在薛鑫上验证。com,考生须在拟录用员工公告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应届院校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在拟录用员工公示前进行网上核实。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招聘,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填写毕业证编号,但专业要填写准确,且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毕业证书材料和学生证。

   4.获得国外学历证书者,应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告。对于学历在国(境)外的专业,可以通过所学专业课程来确定是否与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5.根据《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人社部发〔2021〕82号)相关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本科学历的岗位,高级工科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

   (5)补充治疗。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证明。一、按户籍条件申请的考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落户。二、计算考生年龄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25日以后,以此类推)。三、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满两年并经考核合格的“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项目)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自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22年4月25日止。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和资格证书的获取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五、同意报考证明2022年4月29日到期。

   (七)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定向。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或最后一个学期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关于退出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19〕1号)。

   (9)根据规定,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其档案仍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保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登记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无既往工作经历,两年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已(或已)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XI。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服从体检o防疫工作的要求

   (2)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随时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发布。考生要随时注意。报考就业岗位的考生必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相关招聘信息。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电话号码: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507185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235900

  大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722169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436133

  西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71-821790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宁市委员会0971-8230655

  西宁市总工会0971-8167200

  西宁市科技局0971—3922150 3922163

  西宁市教育局0971—4393007 4393450

  西宁市财政局0971-6310704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971—6130468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0971—6145233

  西宁市水务局0971-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局0971—8224594

  西宁市外事办公室0971—6129872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0971—6152159

  西宁市体育局0971-8217479

  西宁市人防办0971—6127567

  西宁广播电视台0971—8228218

  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0971—6165010

  西宁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0971—2851777

  青海朝阳物流园区管委会0971-5507321

  招聘电话号码: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132943

  网上注册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人事考试中心0971-6163404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西宁医疗卫生机构将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办〔2022〕32号)及有关规定,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14名(其中市招1名,考核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其中,面向全省征集的范围包括户籍、本省学生、本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毕业生、在本省服役的退役士兵。全市定向招聘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学员,如“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计划),或在我省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学员,在部队服务满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以上条件可以满足其中一个。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但不包括招聘岗位的考核)。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和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除招聘计划备注栏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等程序依次进行。

  这个物种

  三、报名方式、时间、考试比例和奖金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8:00;网上复习时间:4月25日9:00-5月2日18:00;网上支付时间:4月25日9:00-5月4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应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招聘岗位考核不需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比例考核。网上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低于1:3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如果招聘岗位取消,允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考生不同意调剂的,报名费退还;保留招聘计划的,考试正常进行。调整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未达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含在我市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2年5月7日9:00-2022年5月10日18: 00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报考大通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信息。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笔试的时间、内容、成绩测定和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医、西医、药学、护理、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岗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且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和《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的分数之和《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3)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 3的比例确定,最后笔试成绩并列进入面试。

   (4)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职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根据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相同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最后一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成绩设定。

   (5)笔试答案要求。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动词(verb的缩写)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聘用岗位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比例p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不及物动词面试和公布总成绩

   (一)考试岗位面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分相同的,优先招收退役士兵;然后根据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无法确定优先条件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确定。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拟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或不足1:1)的,在面试通知中明确资格审查标准,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者取消资格。缺席单项笔试、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七。身体检查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标准是《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调查(政治评论)

  调查,市属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每个县由县卫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除了对候选人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业务素质、个人操守、身心状况等进行考核外,还要突出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以及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个人诚信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九。宣传和就业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为期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X.其他事项

   (1)不报考的情况。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正在被立案审查;受到行政处分并在处分期间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提高5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上述加分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类别按照教育部《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基础知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分类。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各类新老专业,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招聘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和学位证中教育部Xuexin.com无法统一验证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如果学历无法在薛鑫上验证。com,考生须在拟录用员工公告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应届院校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在拟录用员工公示前进行网上核实。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招聘,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填写毕业证编号,但专业要填写准确,且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毕业证书材料和学生证。

   4.获得国外学历证书者,应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告。对于学历在国(境)外的专业,可以通过所学专业课程来确定是否与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全科专业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类岗位,高级护理、涉外护理等护理专业可报考护理类岗位。

   6.根据《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人社部发〔2021〕82号)相关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本科学历的岗位,高级工科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

   (5)补充治疗。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证明。一、按户籍条件申请的考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落户。二、计算考生年龄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25日以后,以此类推)。三、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指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自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22年4月25日止。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和资格证书的获取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五、同意报考证明2022年4月29日到期。

   (七)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定向。大学毕业生

   1.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临时工作人员”是指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之前聘用的编外人员或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之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编外人员,以及经上述文件审批后招聘的医院临时工作人员。

   2.全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岗“临时工作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之前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编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各市州政府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

   (10)同工同酬的定义。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是指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在纳入改革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编外人员。

   (十一)以上“临时工”和“同工同酬”申请年龄为45周岁。注册前已在岗(未中断),否则不能注册为“临时员工”和“同工同酬员工”。

   (十二)其他情形。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资格的考生,必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11号)相关要求执行。护士资格考试条件按《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卫生部令第74号)相关要求执行。

   (十三)关于退出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19〕1号)。

   (十四)根据规定,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其档案仍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保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登记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无既往工作经历,两年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已(或已)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15)公告中招聘条件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应达到国家或西宁市合格分数线;护士资格要达到国家或省合格分数线(不含“三区三州”护士资格),达不到资格者取消资格。

   XI。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招考调整或延期,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2)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随时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发布。考生要随时注意。报考就业岗位的考生必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相关招聘信息。青海人事考试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湟中区卫生卫生局

   0971—2231828

  黄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大同县卫生卫生局

   0971—7663911

  大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源县卫生卫生局

   0971—2434896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0971—7914030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0971—3550265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0971—5299194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4594

  西宁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监督管理中心

   0971—6253926

  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971—4110177

  招聘电话号码: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注册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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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海东市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办〔2022〕32号)规定,2022年海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1名(含定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30名、退役士兵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

  面向全省征集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东的招聘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本市生源、本市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役的“三支一扶”计划及其他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役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县征集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计划)、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学生、在本县服务过的退役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包括在我省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计划)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学生和在部队服务满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岗位仅限于本市户口、本市在校学生、服役期满在本市服役的退役士兵。

   (2)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录用”和“考核录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备注栏标注为“考核与聘用”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与聘用”岗位。

   “考试录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根据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计划,实施“考核录用”的招聘程序。报考就业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和考核。网上报名资格考试通过后,请随时关注报考人员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和考核,或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所需专业、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考试比例和奖金审核。

   (一)本次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5日9: 00至4月29日18: 00,考试时间为4月25日9: 00至5月2日18: 00,缴费时间为4月25日9: 00至5月4日18: 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应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招聘岗位考核不需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按报名人数与核定人数计算)未达到1 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信息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如果招聘岗位取消,允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考生不同意调剂的,报名费退还;保留招聘计划的,考试或考核正常进行。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整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 00至18: 00。

   (3)报考互助、民和、化隆、循化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报名加分。报名退役士兵(不含定向退役士兵招录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于5月7日9: 00至5月10日18: 00将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笔试的时间和内容

   (1)笔试于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告。笔试科目包括《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综合管理、自然科学专业、社会科学专业、医药卫生专业),每科满分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聘用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成绩之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缺席单项笔试、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设置笔试最低分数。考试岗位中,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根据最后一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同类职位(同类是指《综合应用能力》所考科目相同的职位,与招聘人数的比例

   (2)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三)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经核实,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4)已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考核岗位考生不加分。不及物动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和材料。1.考生应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其中,2022年无毕业证的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合格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资格。毕业证被暂扣或遗失的,应在面试前提供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南青计划、基层青年计划)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后提供服务证明;服务期未满的,由人社部门和考试机构到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核查。3.报名退役士兵的考生还须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等资格证书,以及少数民族加分。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七。采访

  统一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1 3的,在面试计划或通知中明确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对考试岗位中教师等专业人员不适宜统一面试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以专业测试或结构为基础进行自主面试,并负责告知面试相关事宜。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邀请招聘机关和单位纪检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和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参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th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截止最后一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基层服务年限。新招聘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定不低于5年的基层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工作调动手续时,不予认可其最低服务年限。

  (四)专业划分。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及教育部《综合应用能力》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学历和专业的认定。一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二是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三是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

  

  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以2021年12月31日前为准。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四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总成绩并列情况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九)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十)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医院临聘人员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认定。

  十一、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4),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查看。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消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四)考生务必将联系方式填写准确,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有特殊事项时及时通知。

  (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0972-8613750

  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21499

  平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257

  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535941

  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381376

  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7694900

  循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8184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东市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服务部:0972-8610756

  (查看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规定,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海北州和祁连县。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州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面向祁连县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省、本州(祁连)户籍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笔试科目备注栏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

  2.网上审核时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

  3.网上缴费时间: 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

  4.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5月5日9时至18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7日-5月20日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考生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3、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2年5月7日-5月10日18时(节假日除外),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4、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即2、3项)加分政策执行。

  5、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

  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报考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言文学))》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管理、专技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工勤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是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簿、准考证、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服务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二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无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三是在我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

  六、双语测试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 “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考试聘用”岗位中卫生、教育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其它不适宜进行统一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以专业测试为主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进行以结构化测试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问答。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聘用的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个人诚信、个人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双语测试阶段。因藏语(安多语)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4.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要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含中专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 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由州直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各县人社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八)公告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海北州合格分数线;护士执业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省级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九)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医院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十)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bzrsks.com)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二、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

  为确保疫情期间考试安全,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我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防疫要求和各项防范措施,要求考生做好考前疫情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通知内容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通知内容也将相应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2825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57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4377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查看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其中:定向招聘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全州以及贵德县、同德县范围进行。其中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贵德县、同德县招聘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或具有海南州户籍的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详见《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临聘(或同工同酬)医务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在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人员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卫生主管部门到单位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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