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知识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

最近有朋友给我留言:我身体有点小毛病,但是不想告诉保险公司,不是说有个两年不可抗辩原则吗?只要我熬过两年之后再理赔,保险公司就一定赔是吗?

如果你这样想,那就真的大错特错了。

说明你还没有完全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是啥意思。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图1)


先解释下啥叫两年不可抗辩原则:

《保险法》第16条有关于两年不可抗辩的相关表述: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图2)


总结起来一共有三点

1.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

2.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

这里还分两种情况

故意未告知的,不退保费;

因过失未告知的,返还保费。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图3)


3.合同成立2年后,不管有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都不可以解除合同。出险之后,应当赔偿。

在这个条款的保护下,大部分人未如实告知,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但是,大家请注意,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

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图4)


我翻阅了最近几年的很多案例,发现有这么两种情况是不赔的:

(1)投保前已经得了重疾,两年后,申请理赔。

这种情况明显就是骗保的,法律肯定是不允许的。

另外,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也在合同里加了特别说明,必须是首次确诊为重大疾病的,才可以获得理赔。

所以,如果你之前已经得过重大疾病了,比如说胃癌,即使已经康复了,也不能再去买保险了,是得不到赔偿的。

(2)投保前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内发生重疾,拖到两年后再理赔。

保险合同有规定:出险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报案,一般是10天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故意拖到两年后申请理赔的,一般法院也不会支持。

重疾保险两年后无论是否如实告知都必须赔(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图5)


在香港,也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但只要投保时存在欺诈行为,也就是没有如实告知,违背了诚信原则,保险公司都可以拒赔。

但在大陆,法律总体是偏向我们消费者的。

如果你在投保前,没有如实告知你之前得过某种疾病A,最后患了另一种重疾B,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了。

只要疾病A和B之间在医学上能证明没有发病的相关性,一般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要赔偿的。

但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已经得过的病和其他重大疾病有没有相关性的,建议都如实告知,省得以后出现扯皮现象。

而且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未来理赔也有可能会变得更加严格。

现在的保险公司很强大,只要你在医院有过就诊记录,不论是大医院还是小医院,市医院还是十八线县城的小诊所,只要想查,基本上挖地三尺都能查的到。

之前我们也专门介绍过,从去年4月1号开始,全国开始实行电子病历,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

你某年某月,得了什么病、买了什么药、照了什么片子、做了什么化验,都会留下电子记录。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健康告知问啥我们如实回答就行了。

本文由本站作者发布,不代表新营销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newmarketingcn.com/xinzhishi/358915.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