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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资本通常只有(资本性支出包括哪些)

网友1:单位使用“项目支出”的指标支付了\"基本支出”开支,账务如何处理?是记“行政支出一项目支出”还是“行政支出一基本支出”?

网友2:以前单位归垫了很多其他项目资金,去年预算了一个项目资金,基本户里被预算的项目资金不支出可以补贴其他被归垫的资金吗?否则就会负数,但此项目资金当时结转了一分钱也不差,可以先用预算资金吗?这次政府财务报告的数据要求要和账务账对上。请问怎么做?

网友3:某个项目已完工,但后面申请到专项金,这笔资金没限定用途,那么算其他收入吗?要上缴吗?该怎么使用呢?

关于项目资金,网友们存在一些疑惑,总结起来,不外乎三个方面:

第一、什么是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包括哪些?

第二、项目资金的承担主体可以是哪些单位?

第三、项目资金可以调整用途吗?

01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明确专项支出与项目支出的关系:专项支出即专项资金的支出,资金是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有专门的指定项目或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并且需要单独报账,不得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专项资金的支出。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所以说专项支出不一定是项目支出。但项目支出一般都是专项支出。

明确其他资本性支出与项目支出的关系: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资本性支出 (除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反映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一般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的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公车用车购置等。可以说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都为专项支出,所以说其他资本性支出不一定是项目支出。

02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 ( 财预〔2017〕96号)对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内容原文如下:

(一)增设通用一级项目

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增设“资产运行维护”和“信息化运行维护”通用一级项目。部门安排用于房屋、设备设施,以及办公电子设备、信息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支出原则上通过公用经费解决,对于确需通过项目支出安排的大型专用设备设施、专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支出(教育、科学等归口管理的横向支出除外),应分别纳入“资产运行维护”和“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原通过公用经费安排的相关运行维护支出,仍通过公用经费解决,不得转列项目支出。部门已设置的专用一级项目与“资产运行维护”和“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内容重叠的,从编制2019年预算起取消,2017年已批复执行的二级项目2017-2018年继续按原项目执行。

(二)规范委托事项管理

除自身不具备实施条件外,机关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或直接提供的服务委托给所属事业单位或本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将相关项目支出直接列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对于确因自身不具备实施条件,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应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实施,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受托单位完成相关任务,向其支付合理、必要费用。

(三)加强项目评审、评估和绩效评价

扩大项目预算评审范围,2017年部门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支出数额占项目库中应评审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申报的新增项目属于应评审范围的,原则上全部评审。

03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编制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应体现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资金等统筹安排的要求。

2.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3.追踪问效原则

项目类别

1.财政预算资金重点保障安排的支出

2.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用是指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大型设备专用网络运行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如执法部门的办案费。

3.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以前年度延续的的财政预算资金重点保障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继续安排预算的支出项目。

4.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部门为完成其职能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04

项目预算执行及调整

1.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进行预算调整。

05

例1 某事业单位一房屋修缮项目原计划2019年实施,经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全部由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安排。某单位于4月签订合同,按工程进度付款,6月前底已付款60万元。由于施工设计存在问题,致使房屋修缮工程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合同无法履行。2018年7月,某单位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正在实施的其他基建项目。某单位的做法对吗?

答:①上述资料中,某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②按照国家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某单位应当按照批复的房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自行调整。

③如房屋修缮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用途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进行预算调整。

例2 某科研所是一家省级事业单位,A项目在2018年9月底提前完成,形成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剩余资金50万元。财务部门经测算,2018年下达的B项目预算控制限额可能有50万元不足,于是直接将A项目剩余资金50万元安排用于B项目。

答:①此种做法是错误的。

②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项目完成的剩余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直接用于其他项目的使用。

③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统筹使用的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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