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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

所谓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就是将事故隐患排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一般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安全隐患尚未消除,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将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是一个典型的“事故隐患发现”(又称安全“大没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等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它直接关系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能否完成整改任务,能否实现安全效益。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认真理解和运用这一应急管理措施。

什么是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问题和风险隐患;

但因客观原因还未消除或尚不具备消除的条件,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又称安全“大没处”),将其排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的一种安全防范措施。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许多问题和风险隐患,但这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往往都是很不稳定的,也有很多是可以预见的,是难以在第一时间消除的。而只有当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才可能从这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中找到事故发生的诱因、前兆、条件及危害过程等真实证据。所以这里所说的“最后冲刺”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发现自身存在各种问题和风险隐患后,在检查验收前未发现事故原因或事故损失无法估量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之前进行的一种安全防范措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隐患的形成,而不是隐患的形成。

安全生产的目标就是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能从安全的环境和氛围中受益。但是,安全问题的发生不是隐患产生的结果,隐患是从安全环境和氛围中滋生出来的,是隐患的演化。如果不把隐患排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那么隐患是不会被发现的。而如果把事故隐患排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那么事故隐患则完全属于事故发生时的一种必然现象,它所形成的几率更大、损失更大。因而说“大没处”(即隐患)不仅存在于对实际工作中现象存在不理解或不认可的人或事之处,而且还存在于对实际工作中现象认识不到位之处以及对事故责任追究不严格之处。

三、“安全隐患”是一种危害事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各种人为的、非主观的原因导致的安全隐患,如不按规程操作、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力等。有些事故隐患往往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和治理,就会形成事故隐患,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后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如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就能够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如果隐患能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就会大大减少并消除。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作为最后冲刺内容之一的原因。

四、“安全生产最后冲刺”的存在和预防措施,有利于控制事故发生。

随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工艺技术不断进步,现场作业环境不断优化,人们在生产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我的现场就是安全,我的现场就是风险”的工作习惯,甚至形成了在一个生产过程中出现几个重要节点时都要进行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乃至生命保障工作的“竞赛式”作业模式。实践证明,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那些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往往因为有了“安全生产最后冲刺”这种主动预防意识并采取相应措施而有效地控制了现场各类违规违章现象的发生,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损失。在“安全生产最后冲刺”期间,企业管理者应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计划进行安全冲刺;要对“安全生产最后冲刺”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重点排查整改;要针对“安全生产最后冲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特殊事件认真分析、科学判断、妥善处理。

五、做好总结归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的最后冲刺,也是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过程进行总结和归纳,总结前一阶段检查、排查、整改情况,查找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对未完成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后,进行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安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再次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安排下一阶段整改任务或提高整改质量等要求。同时结合事故应急管理要求:“三违”、“三不行为”、火灾、中毒、爆炸、坍塌、有限空间作业这类一般重大伤害和职业健康事故易发多发;各类危险源多且复杂;生产工艺中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易出现薄弱环节;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程度的危险辨识能力,并且能够根据危险源特点采取针对性安全管控和技术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具备较高水平,并加强对本单位工作现场、设备设施与环境的检查监督力度;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对企业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则要加强安全检查。最后冲刺结束后需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自查整改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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