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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浙江温州7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今天,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的浙江产业数据价值化大会暨“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数据专场活动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试行)》(简称《建设指南》),鼓励在企业决策层设置首席数据官(Cheif Data Officer,简称“CDO”),全面负责企业数据管理工作。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蒋珍贵说,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是重要的生产力。国家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后,浙江省是唯一明确提出先行先试的地区。作为数字经济先行省,浙江下一步要切实担起责任,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上再突破;要以数据资源化为起点,在推动数据资源汇聚上再突破;要加快构建数据流通体系,积极培育壮大数商群体,在促进数据要素融通上再突破;要加快推动数据产品化、服务化,在实现数据价值跃升上再突破。

浙江发布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浙江这次发布的《建设指南》,鼓励国有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大型制造业企业、重点互联网企业设立数据领导小组和数据管理部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CDO等组成,对企业数据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浙江还鼓励将CDO制度的基本内容写入企业章程或列入企业管理制度,赋予CDO对企业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建设指南》对企业CDO的岗位职责进行界定,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战略,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数据项目;整合企业内外数据,创新挖掘数据资产价值,用数据赋能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企业数据标准和政策,强化数据合规、数据治理等。

在推进企业首席数据官的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浙江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价值优先、多方协同,坚持合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数据要素市场上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自主设立职位并遴选聘任CDO、自主设立CDO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出境等相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数据非法滥用,加强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确保数据资产规范运营。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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