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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找谁解决

一)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找谁解决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或者解除合同退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找谁检测投诉有效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可以向开发商投诉,也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分为几级

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四)房屋质量安全验收的时候如何进行

房屋质量安全验收的进行是: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4、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

5、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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