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第10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版纠纷权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订立的形式无要求;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的规定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由本站作者发布,不代表新营销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newmarketingcn.com/xinzhishi/66952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