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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全文最新(审计法实施条例最新版本)

审计方法有哪些

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技术:核对法、审阅法、重新计算法、比较法、分析法;

按审查资料的顺序:逆查法和顺查法;

按审查资料的范围:详查法和抽查法。

根据审计法的主体和性质的不同,审计可以分为

根据审计的主体和性质的不同,审计分为:2113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

审计法是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律关5261系:

(41021)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被审1653计单位和第三方。

(2)客体: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具体反映在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回、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中。

(3)内容:主体在审计法答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重点抽查审计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计法,其与全面审计法之区别仅是审计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地,有选择地根据竣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如砖石结构(基础、墙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板、柱)、木结构(门窗)、钢结构(屋架、檩条、支撑),以及高级装饰等;而对其他价值较低或占投资比例较小的分项工程,如普通装饰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可忽略不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档次易混淆的单价(如构件断面、单体体积),其次是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换算。这种方法与全面审计法比较,工作量相对减少,既可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做到准确无误。

不属于审计法基本原则的是

审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审计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原则、保密原则。

审计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体包括:

1、诚信,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2、独立性,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

3、客观和公正,客观和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公证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简介: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须有独立性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常见的财务审计有以下三种:

1、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

2、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定的程序、守则或规条。

3、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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