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网红人物

江苏:在直播间花7万5开盲盒回本1万3,起诉欺诈能得到支持吗?

江苏:在直播间花7万5开盲盒回本1万3,起诉欺诈能得到支持吗?

“恭喜这位老板喜提我们的‘隐藏卡’一张!”“这位大哥整箱包圆了,一定会欧气爆棚呐!”

这是一个销售卡片盲盒的直播间,主播正与网友聊天互动,气氛热烈。与传统直播卖货不同,这类直播间的主播还提供“盲盒代拆”服务,让粉丝消费后可以体验到线上拆盲盒的愉快,多了一分羡煞旁人后的满足感。

90后魏某有个收藏各类卡片的小爱好,平日里,他经常购买“海贼王”“灌篮高手”“水浒传”等较为知名的卡片盲盒,部分自行收藏,也有部分通过二手市场进行交易。

2022年初,魏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个开卡直播间,在主播推荐下购买了几款卡片盲盒,恰巧开出了“稀有卡”!在直播炫耀后,客服随即添加了魏某微信,对“稀有卡”进行回收,并支付了3888元回收费。


江苏:在直播间花7万5开盲盒回本1万3,起诉欺诈能得到支持吗?

几个月后,魏某又刷到了该直播间。当时主播正在推荐一款名为“山海经”的盲盒类卡片,并附有一张图鉴,写明这套盲盒中共发行了3张“董事长亲签卡”,每张市场指导价为80000元;还发行了10款“天卡”,每张1000元至5000元不等,“隐藏卡”若干,每张20000元,剩余还有“地卡”“玄卡”“黄卡”等,这几类没有指导价。

上次尝到甜头的魏某抱着试一试的心度,花费268元购买了一盒“山海经”盲盒,恰巧开出“天卡”一张,客服随即以3000元价格进行回收。发觉自己近期实在是运气爆棚,魏某接连下单,从一盒买到整箱端,前后共花费75308元,但开出的卡片经客服回收仅拿到13000元。

魏某觉得不对劲,认为直播商家某玩具商行的行为构成欺诈,将玩具商行、第三人某科技公司(直播平台)诉至法院,要求玩具商行返回货款6230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购买卡片盲盒的行为并非用于生产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获得高额的中奖机会,他与商家的关系本质上已经脱离了正常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一种正常消费行为。卡片本身不具有相应的价值或者相对高额的价值,魏某又是以盲盒形式购买的产品,在购买之前无法知晓卡片内容,而所谓的“董事长亲签卡”“隐藏卡”等卡面内容相当于“兑奖符号”,再根据不同的“兑奖符号”即时获得不同的射幸利益,从形式上看符合彩票的外在表现形式,属于类似购买彩票行为。在未获得国家经营许可的情形下,基于案涉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并非法律规定的债的范畴,属于非法之债,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魏某的起诉。


江苏:在直播间花7万5开盲盒回本1万3,起诉欺诈能得到支持吗?

盲盒经营是近几年比较常见的一种经营模式,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范围而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服务。

2023年6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对于盲盒类经营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其中规定,盲盒经营者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也不应与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

本案中,盲盒中的卡片为普通卡片,并未有特定的交换价值,所谓的“董事长亲签卡”“隐藏卡”本身也与其他卡片一样,并无特定的收藏价值或其它可期待价值,但却赋予了高达数万元的回收价格,所谓的“回收价格”与卡片本身交换价值相差过大,已经超出了商品或服务价值与消费者支付的对价基本对等的正常范畴。如果对这类交易行为进行放任,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引发不良的社会价值导向,也会带来大量用类似方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风险,与民法公序良俗原则背道而驰。

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意思自治,民法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干预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享有较大的自主空间,实现充分的意思自治。但是,任何人的自由并非毫无限制的,民法同样需要维护社会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需要维护国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弘扬社会公共道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实现民事主体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

本文由本站作者发布,不代表新营销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newmarketingcn.com/ZaZhi/584835.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