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你的样子,在福州街头大屏幕上直播,好丢脸!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周字艺 林雅璇 文/图
快看!
你的脸在大屏幕上直播出现!
你发现了吗?
近日
一福州市民
在其个人视频平台上发布一则视频
其内容显示
在福州鼓屏路湖东路口上
设立的一面交通违法行为告示牌上
一名交通违法行为者的脸部“特写”
被直接显示在大屏幕上
引发过往的路人进行围观
福州一市民“闯红灯”,湖东路大屏出现脸部“特写”
现场:市民交通违法
脸部特写“上镜”
10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市民所说的湖东路鼓屏路口。这块屏幕位于该路口东北侧的人行道上,高约2米,宽约1米。记者在现场看到,显示屏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交通法规宣传知识。不过,当有市民在红灯期间穿过斑马线,违规行为就会被红绿灯上的高清监控探头捕捉,宣传屏就成了“曝光屏”。
上午10点左右,在路口的车流量和人流量都较少的情况下,就有市民出于侥幸心理“闯红灯”,记者面前的电子显示屏便立即出现了该市民的脸部“特写”,持续播放了数秒时间。
福州一市民“闯红灯”,湖东路大屏出现脸部“特写”
屏幕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显示闯红灯违法者的大头照,下部分则显示闯红灯者的违法全景实时抓拍图,而在屏幕最下方还显示着时间。
类似的屏幕还出现在福州的其他地方。在八一七路和古田路交叉路口的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着关于交通安全的公益宣传提示。早上十时许,南门兜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但记者在此处观察了约20分钟,未见有行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
八一七路和古田路交叉路口的显示屏
交警:采取曝光方式
引导市民遵守交规
记者了解到,为了整治城区部分路口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福州交警在福州部分路口行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抓拍系统,它不仅可以自动实时抓拍闯红灯的行人、电动自行车,还能识别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目的是通过现场、实时曝光的方式,以示惩戒,让市民自觉遵守交规,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据福州交警部门有关民警介绍,该屏幕连接道路上方的监控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自动识别信号灯红绿灯灯色、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状态。
监控摄像头
“当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时,系统设备自动记录违法行为人,形成违法过程照片特写照片,并在显示屏上予以曝光,持续时间为3至5秒中左右,而其余时间则会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广告。”民警说。
而此做法也引发了
许多市民讨论
有人认为:这是对市民肖像权的一种侵犯;
有人则认为:不要打码,让人“无地自容”才能增加违法成本,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还有人认为:可以在屏幕中播放交通事故的录像用于警示。
……
那么
此举是否真的如市民所说
侵犯了肖像权?
律师:并未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那么,将交通违法行为者的脸部“特写”投放在大屏幕上,是否涉及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倩律师。
林律师表示,该举措并未侵犯公民的肖像权,这是国家机关对于违反道路交通行为采取的惩罚、警示等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第三款第五款规定,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都是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此外,林律师表示
对于现阶段来说
曝光提醒还是容易推行的
一种有效管控方式
但是曝光也是要遵守一定的限度
比如曝光不能涉及到公民的个人隐私
适当隐藏敏感信息或部分信息
让闯红灯的行人
做到“心中有数,心存羞愧”即可
对此
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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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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